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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觀光
為強化飛安,韓國政府為此制定了標準,自2025年3月1日(六)起將嚴格執行及實施機內攜帶行動電源(鋰電池)及電子煙等新規定。
本次的新規定強化了現行制度,不變的是,行動電源及電子煙與先前規定一樣,禁止置於托運行李中。雖可隨身攜帶上飛機,但可攜帶的容量及數量有限,存放的規定也更加嚴格。100Wh以下行動電源最多可攜帶5個,因特殊需求需多帶者,在報到時必須經過航空公司的核准程序,經核准的行動電源會額外貼上貼紙,以便在進行安檢時迅速確認。
座艙內,為防止行動電源端口與金屬接觸,應貼上絕緣膠帶或蓋上保護蓋,且一一放入透明夾鏈袋或保護型小包中。行動電源可隨身攜帶,或置於座位前方椅袋內。即使是經核准的行動電源,也禁止置於機內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,電子煙也相同。另外,機內不能充電,若行動電源過熱或膨脹,應立即通知空服員。
行動電源攜帶規定
電池容量 | 數量 | 攜帶條件 | 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航空公司核准 | 貼核准貼紙 | 貼絕緣膠帶/ 蓋保護蓋 | 保管處 | ||
100Wh以下 | 1~5個 | X | X | O | 隨身攜帶或置於座位前方椅袋內 |
6個以上 | O | O | O | ||
100Wh~160Wh | 1~2個 | O | O | O | |
3個以上 | 禁止攜帶 | ||||
超過160Wh | 不論數量 | 禁止攜帶 |
[備註] 一般行動電源的電池容量大部分為100Wh以下
(例:10,000mAh & 3.7V的行動電源,電池容量約為37Wh,20,000mAh & 3.7V約為74Wh)
※電子煙可隨身攜帶,但禁止托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