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/06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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韓國觀光
本條款目的為規範韓國觀光公社VISITKOREA網站/APP服務(以下簡稱 VISITKOREA)所提供之位置資訊服務相關VISITKOREA與使用者權利、義務、責任事項與其他必須事項規定
VISITKOREA網站/APP將依照本條款內未記載之「位置資訊保護與使用相關法條」、「資訊通信網促進使用與資訊保護相關法條」、「電子通信資本法」、「電子通信產業法」等相關法令與VISITKOREA網站/APP服務條款與個人資訊使用政策提供相關服務
① VISITKOREA將查詢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位置資訊並提供以使用者資訊為基礎之以下服務
1. 周邊資訊: 以使用者現在位置與網站內容為基礎,提供周邊旅遊資訊/地區情報
2. 找路功能: 以使用者現在位置與網站內容為基礎,提供找路導航功能服務
3. 連線查詢 : 以使用者現在位置之GPS與IP資訊為基礎,查詢使用者所在國家、城市等資料,並以完成查詢之相關資訊使用於VISITKOREA網站/APP使用者統計與行銷服務。如欲拒絕使用此功能,請於Cookie設定中,關閉「功能Cookie」即可
4. 歡迎/歡送訊息發送 : 使用者如於行動裝置中安裝VISITKOREA APP,同意提供位置資訊並設於使用狀態,將於使用者位於韓國各大主要出入境地點時,自動查詢使用者所在位置,發送歡迎/歡送訊息 * 僅限VISITKOREA APP
② VISITKOREA網站/APP所提供之位置資訊服務與個人位置資訊查詢目的與期間如下
| 服務內容 | 位置資訊服務與使用目的 | 個人位置資訊使用期間 |
|---|---|---|
| 連線查詢 | o 根據GPS與IP相關資訊,查詢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所在國家、城市等資料 *完成查詢之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相關資訊將使用於VISITKOREA網站/APP使用者統計與行銷服務。如欲拒絕使用此功能,可於Cookie設定中,關閉「功能Cookie」 | 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取消同意使用個人位置資訊時為止 |
① VISITKOREA將使用以下方式查詢個人位置資訊
1. 以行動裝置所使用之基地台為基準(Cell ID方式),即時查詢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所在位置
2. 以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連線IP資訊為基準,查詢使用者所在位置
② VISITKOREA僅查詢使用者所在位置,並不蒐集相關資訊
① 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可對個人位置資訊查詢範圍與使用條款以及個人位置資訊使用‧分享之目的、使用對象與個人位置資訊相關服務保留是否同意的權利
② 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可對個人位置資訊查詢‧使用‧分享等情形,撤回全部或部分同意權利
③ 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可隨時對個人位置資訊查詢‧使用‧分享等情形,保有暫時中止同意之權利。VISITKOREA不得拒絕使用者中止同意之要求,並須提供相關技術方面協助與措施
④ 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可向VISITKOREA要求閱覽或是告知以下資料,且VISITKOREA不得拒絕使用者之要求
1. 個人位置資訊查詢‧使用‧ 提供等事實確認資料
2. 使用者可根據「個人位置資訊保護與使用相關法條」或其他法令,要求規範個人位置資訊提供予第三方之理由與相關內容
⑤ 使用者撤回個人位置資訊全部同意權利時,VISITKOREA將立即刪除個人位置資訊查詢‧使用‧分享等相關實際資料紀錄。如僅撤回部分同意權利時,將刪除撤回部分同意權利之個人位置資訊查詢‧使用‧分享等相關事實確認資料。
① VISITKOREA利用個人位置資訊提供服務時,需事先在使用條款中明示,並取得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的同意。
②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及法定代理人的權利及其行使方式,如提出訴訟時,依照當時使用者的住址而定,如無固定住所,則由其居所所在地的地方法院專屬管轄。但若當提出訴訟時使用者的住址或居所不明或居住於國外,則依韓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提起訴訟。
③ VISITKOREA為與其他事業者或用戶進行費用結算及處理民怨,會自動記錄並保存位置資訊的使用、提供事實確認資料,並將相關資料保存六個月。
④ VISITKOREA在向會員指定的第三方提供個人位置資訊時,會即時通知會員該資訊提供的對象、提供日期及時間以及提供目的。若符合以下任一條件,則通知至會員事先指定的通信裝置或電子郵件地址
1. 提供個人位置資訊的通信裝置不具備接收文字、語音或影像功能時
2. 會員事先請求以線上公告等方式通知時
① VISITKOREA因位置資訊使用服務的政策變更等原因或VISITKOREA其他情況或法律上的障礙,無法維持服務時,可限制、變更或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。
② 根據第1項的服務中斷情況,VISITKOREA需事先公告或通知個人位置資訊主體
使用者(個人位置資訊主體)因VISITKOREA違反《位置資訊保護及使用等相關法律》第15條至第26條規定而遭受損害時,可向VISITKOREA請求損害賠償。在此情況下,VISITKOREA若無法證明無故意或過失,則無法免責。
提供VISITKOREA網站服務之公司商號、地址、電話號碼與相關聯絡資訊如下
公司商號: 韓國觀光公社(한국관광공사)
地址: 江原特別自治道原州市世界路10 韓國觀光公社(郵遞區號 26464)
(강원특별자치도 원주시 세계로 10 한국관광공사(우편번호 26464))
負責人: 崔延至(Choi Yeon Ji)
電話號碼: +82-33-738-3000
電子郵件: [email protected]
本條款於2024年6月21日起適用